译文
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,已经有三十多年了。我来秦国时,正赶上秦国领土狭小的时候。先王的时候,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,士兵不过数十万。我用尽了自己微薄的才能,小心谨慎地执行法令,暗中派遣足智多谋的人,使他们带着金玉等财物,到各国游说,暗中准备武装,整顿政治和教化,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,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,给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,所以终于威胁韩国,削弱魏国,击败了燕国,赵国,削平了齐国、楚国,终于吞并六国,俘获了他们的君王,拥立秦王为天子。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。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,而是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,貉人,在南方平定百越,以显示秦国的强大。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。尊重大臣,提高
秦二世二年(公元前208年),作者被赵高以无能不忠之罪构陷下狱。在狱中,作者受尽百般折磨与凌辱,屈打成招, “供认”了所谓“谋反”之罪。但他仍寄望于秦二世能省悟过来,并赦免自己,于是提笔创作此书上给秦二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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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封文书是一封充满冤郁与血泪的自白书,李斯以反语从七个方面陈述了其跟随秦始皇之后创立的功业,如辅助秦王兼并六国、扩大秦国疆土、辅助秦王巩固政权、提升大臣地位而行郡县制、统一度量衡和文字、修筑驰道、减轻刑罚。不凡的政绩,却反语陈述,其全部的用意在于藉此表明对秦王朝的耿耿忠心,决无谋反之意,使秦二世明辨是非与忠奸,为自己昭雪冤曲,脱去缧绁之绊。其中有作者自负能言菩辩、建立丰功伟绩的信心,也有一种清白无污、心胸坦荡的气概,冤屈之情、愤激之态更是溢于言表。
全篇要言不繁,措词委婉,文词简约而有力,意丰而理足,虽有溢美,但到底离事实不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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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薨之月,子产相郑伯以如晋,晋侯以我丧故,未之见也。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,而纳车马焉。
士文伯让之,曰:“敝邑以政刑之不修,寇盗充斥,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,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,高其闬闳,厚其墙垣,以无忧客使。今吾子坏之,虽从者能戒,其若异客何?以敝邑之为盟主,缮完葺墙,以待宾客。若皆毁之,其何以共命?寡君使匄请命。
对曰:“以敝邑褊小,介于大国,诛求无时,是以不敢宁居,悉索敝赋,以来会时事。逢执事之不闲,而未得见;又不获闻命,未知见时。不敢输币,亦不敢暴露。其输之,则君之府实也,非荐陈之,不敢输也。其暴露之,则恐燥湿之不时而朽蠹,以重敝邑之罪。侨闻文公之为盟主也,宫室卑庳,无观台榭,以崇大诸侯之馆,馆如公寝;库厩缮修,司空以时平易道路,圬人以时塓馆宫室;诸侯宾至,甸设庭燎,仆人巡宫,车马有所,宾从有代,巾车脂辖,隶人、牧、圉,各瞻其事;百官之属各展其物;公不留宾,而亦无废事;忧乐同之,事则巡之,教其不知,而恤其不足。宾至如归,无宁灾患;不畏寇盗,而亦不患燥湿。今铜鞮之宫数里,而诸侯舍于隶人,门不容车,而不可逾越;盗贼公行。而天疠不戒。宾见无时,命不可知。若又勿坏,是无所藏币以重罪也。敢请执事,将何所命之?虽君之有鲁丧,亦敝邑之忧也。若获荐币,修垣而行,君之惠也,敢惮勤劳?”
文伯复命。赵文子曰:“信。我实不德,而以隶人之垣以赢诸侯,是吾罪也。”使士文伯谢不敏焉。
晋侯见郑伯,有加礼,厚其宴好而归之。乃筑诸侯之馆。
叔向曰:“辞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!子产有辞,诸侯赖之,若之何其释辞也?《诗》曰:‘辞之辑矣,民之协矣;辞之怿矣,民之莫矣。’其知之矣。”